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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3:43: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假断掌手相图解

  2018年11月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9月28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举行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等事宜。

  2018年10月22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发布关于确定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参会人名单的公告,公布了听证部门名单、听证参加人名单。

  2018年11月8日14:30时,我委组织召开了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会议由市公共交通局吴泽森副局长主持,10名听证参加人(应到11名,实到10名)、2名陈述人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10名听证参加人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均一一作出了回应,并就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了辩论。通过听证,达到了收集意见、答疑解惑、凝聚共识的预期目标。

  1.适当提高保障旅客安全和服务质量的考核项分值,譬如:客运驾驶员在运行途中、旅客下车的。

  3.部分条款是否设置过重,譬如:第十八条提出的,道客运驾驶员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荣誉表彰”项等得分抵扣,直接列入行业从业失信名单。

  1.办法第二十一条,“不得将其作为道运输行业表彰评优的对象。” 和“1年内不得批准其新增运力”,对于企业条款是否过重。

  1.将“发生重大及以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 合并为“发生一般及以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

  我委认真研究了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并对采纳情况进行了逐条说明(详见附件)。10名听证参加人共提出了14条问题意见,其中答疑解惑方面的问题6条;有效意见共8条,采纳5条、不采纳3条。

  我委将根据各方意见,抓紧完善方案,加快深圳市道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报批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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